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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 征稿启事(修订版)     [复制链接]

区版主

【自治区】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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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网》特邀记者

发表于 2011-11-30 18:34:4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惊涛拍岸 于 2012-1-1 19:38 编辑

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修订版)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奖掖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倪氏海泰集团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进行评选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
、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备注:请务必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常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特别提示:为方便作者投稿,无需填写作品登记表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25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28月份在济南山东省博物馆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以上(含2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43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展览进程请关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王羲之奖办公室收。邮码:250002
电话:05318206989782906770820685271340531440718678307778。联系人:孟鸿声、郝晓明、刘秀华。
E-mailsdssfjxh@126.com
邮局汇款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王羲之奖办公室。邮码:250002。收款人:李云。
联系电话:0531-8290877015253145040
九、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
、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121


点评

高斐洋  兰亭牛  发表于 2012-1-28 20:22:59
朗润清华  请问各位方家:王羲之奖与兰亭奖相比,哪个更权威啊?  发表于 2012-1-5 10:38:20
邮箱:zoulijun71@163.com     手机:13573358113
QQ:369270495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宣传出版委员会委员、官方网站副主编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dssfjxh.com/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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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8:54: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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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8:58:19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区版主

【自治区】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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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网》特邀记者

发表于 2011-12-13 13:04:20 |显示全部楼层
邮箱:zoulijun71@163.com     手机:13573358113
QQ:369270495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宣传出版委员会委员、官方网站副主编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dssfjxh.com/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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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14:51:1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妹老 于 2011-12-16 17:14 编辑
惊涛拍岸 发表于 2011-12-13 13:04
这是最新版的征稿启事,请大家投稿时以此为准。

征稿启事中所提及的“所有作品请勿装裱”,我认为这句话说得不痛不痒,等于没有说。因为,“中书协”每次征稿都有这句话,结果每个作者根本就不把它当一回事,照样我行我素,每幅作品都在装裱,而且装裱得无所不用其极(盖因为自行装裱照样评审、照样获奖)。我们实在不知这些工作人员是工作态度问题呢?还是责任心问题呢?你如果有责任心的话,你们就应该像“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那样,写明:“所有装裱作品不予评审”。不知你们加一句“不予评审”就怎么这么难??窃以为,你们如果在征稿启事中写成所有装裱作品不予评审”,看谁还敢冒自己胡乱装裱之大不韪?!再说了,你们如果加上所有装裱作品不予评审“,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那要为广大作者省去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和烦心事啊!!!!!!!


点评

刘政忠  同意此观点  发表于 2012-2-24 20: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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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16:32:33 |显示全部楼层
妹老 发表于 2011-12-14 14:51
征稿启事中所提及的“所有作品请勿装裱”,我认为这句话说得不痛不痒,等于没有说。因为,“中书协”每次 ...

强烈支持
人生如寄,多忧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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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17:04: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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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17:18:1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妹老 于 2011-12-17 17:16 编辑
悟道斋 发表于 2011-12-16 16:32
强烈支持

说白了,中书协就是欢迎装裱好了的作品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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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10:25:00 |显示全部楼层
妹老 发表于 2011-12-14 14:51
征稿启事中所提及的“所有作品请勿装裱”,我认为这句话说得不痛不痒,等于没有说。因为,“中书协”每次 ...

强烈顶!
此心已随明月碎,最恨风轻最恨水——风吻水,水映月,月心碎,老颜的颜忽登楼,若有所悟,瞬不能自已,故曰碎月楼看客。QQ:464828605;邮箱:yansk183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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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10:28: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心已随明月碎,最恨风轻最恨水——风吻水,水映月,月心碎,老颜的颜忽登楼,若有所悟,瞬不能自已,故曰碎月楼看客。QQ:464828605;邮箱:yansk183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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