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二三 发表于 2010-8-3 12:07:38

关于全国首届手卷书法作品展的几个问题

既然是全国展,应该用语规范无误,文字表述清楚,避免产生歧意。为什么每次都需要跟上解释?比如上次的扇面展的尺寸问题,至于这次,可能又这样了。 2、规格:手卷高限50cm,长限600cm。书体正、草、隶、篆均可,作品请勿托裱。高限,长限,两种说法:一是高限在50CM、长限在600CM范围之内,这可能是书协的初衷。另一种解释,高限定在50CM,长限定在600CM。到底如何,还需要有关人士进一步解答。 书体正、草、隶、篆均可:为何独缺行书?行书是最适合手卷、尺牍形式的书体之一,难道不能投?解释不过去啊!难道马上有二届行书展?但是篆书展也刚过去啊,为什么篆书可以投?如果行书可以投,为何不标明?要么,你就什么也不提,直接说诸体皆可就行了,估计不会有人创造出全国公认的第六体来。 3、请在作品开端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身份证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常用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禁用笔名。禁用笔名,是指背面注的,这个比较清楚,歧义不大,但是没说明白,落款时可否必须与身份证一致,既然没说,估计不用。

得之二三 发表于 2010-8-3 18:08:38

:EM12:

钧艺堂 发表于 2010-8-5 11:22:08

:EM02:

毗陵侯 发表于 2010-8-6 19:26:31

哈哈哈 有些道理。

双科 发表于 2010-8-29 08:15:45

{:1_288:}

心福居士 发表于 2010-8-29 10:04:16

:EM23:

两忘斋主人 发表于 2010-8-31 10:48:37

作品开端背面右下角?
作品开端背面有右下角吗

在壶之舟 发表于 2010-9-1 22:30:07

:em49:

白丁斋 发表于 2010-9-4 14:14:37

:em42:有道理!!!!!

止止 发表于 2010-9-6 17:23:45

:em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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